湖南调整两个细则:储能调峰300元/MWh!AGC补偿6元/MW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新版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基本辅助服务包括基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等。有偿辅助服务包括有偿一次调频、二次调频、有偿调峰、 旋转备用、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转 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
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标准6元/MW。
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补偿,费用=APC实际调节里程(MW)×6元/MW。
有偿一次调频:对一次调频贡献率满足要求的发电侧并网主体、独立新型储能、直控型可调节负荷(最大可调容量5MW及以上)进行补偿。小扰动补偿200元/MWh,大扰动补偿1000元/MWh,模拟扰动补偿450元/MWh。
有偿调峰补偿:
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H2×300(元/MWh)。H2为独立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补偿系数。
直控型可调节负荷调峰补偿:450元/MWh。
有偿无功服务补偿: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多吸收的无功电量进行补偿,补偿价格为50元/MVarh。非电网投资的调相机,调相运行补偿标准,暂取20元/MVarh。
AVC:投运率在98%以 上、调节合格率在95%以上的,按机组容量和投用时间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取0.1元/MWh
黑启动:常规机组暂定按10万元/月·台补偿,成功后的并网主体获得100万元/台的调用补偿费用。
稳定切机服务补偿:具备稳定切机功能时间、影响电量给予补偿,每台稳定切机影响电量补偿标准, 取300元/MWh。
同步调相机转动惯量补偿标准,取100元/Mvar。
爬坡补偿:0.5小时爬坡预备补偿标准取35元/MWh,爬坡补偿取15元/MW。
《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新型储能应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具备动态无功补偿能力。此外,《并网》对新型储能母线电压考核,电压合格率以99.9%为基准,每降低0.05个百分点,按当月额定容量×0.25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当月电压合格率考核电量不高于新型储能额定容量×2.5小时。
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压缩空气、飞轮等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参照执行。要求独立新型储能容量不低于4MW/4MWh,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鼓励与所配建的其他类型电源联合并视为一个整体,也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
此外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负荷侧并网主体也纳入市场主体,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容量不低于5MW/1h,电力用户仅提供辅助服务,暂不参与费用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