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23年未按期开工 及租赁率低于30%,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6月2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七类:锂电池储能调峰、压缩空气储能调峰、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煤电储热深度调峰、制氢储氢调峰、调频储能以及其他新型储能调峰。
其中遴选条件表示
1、优先在鲁北和烟威等新能源富集区布局锂电池类储能,推动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协同发展。积极支持压缩空气、其他新技术类项目试点应用,布局不受地域限制。
2、入库项目投资方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安全、环境事故;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应用。
3、2023年入库锂电池类优选项目未按期开工、建成的,其投资方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4、无备案证明或申报截止日期后备案的项目、没有土地证明材料的项目、锂电池类协议租赁率低于30%的项目、近三年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企业申报的项目、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入库。
项目要求方面
首先,项目布局合理,符合相关电力规划,前期准备充分,已完成土地手续和备案工作,具备建设和电网接入条件,与相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一致性高。
其次,项目主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涉网设备应符合接入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要求不低于100MW/2h,且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压缩空气电电效率和液流电池交流侧效率要求不低于70%。
严格消防风险管控,配套CO、VOC或H2等复合型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具备完善的消防预警和防止复燃措施。此外文件明确,锂电池类协议租赁率低于30%的项目不得入库。
再次,项目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方案,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须按接入电压等级和发电容量选择对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严格消防风险管控,配套CO、VOC或H2等复合型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具备完善的消防预警和防止复燃措施。
再次,锂电池类优选项目须在入库半年内开工,锂电类优选和鼓励项目均须在2025年底前建成投运,按要求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
最后,项目实施路径、运营模式或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