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G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并未要求配置储能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西省2025年风光项目竞配开启。
根据《通知》,参与企业需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陕西发改委。一个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配置项目总规模不超过全省总规模的20%。另外,根据评分指标,陕西省并未对新能源配置储能做出要求。
《通知》确定了竞争配置的2025年保障性并网规模,提出实施全省光伏领跑计划、指出加快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建设等。
《通知》指出,确定2025年新增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由市级申报1500万千瓦建设规模,省级依据竞争配置办法,确定1000万千瓦项目纳入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为支持分散(布)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对于“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在不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的前提下,在省级下达的申报规模内,符合国家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支持投资主体申报。鉴于延安新能源资源有限,将实施陕电入皖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本年度在延安市暂不安排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
各市(区)具体申报规模如下:
为推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陕西省计划在2025年实施200万千瓦左右光伏领跑计划。申报光伏领跑计划的项目组件转化效率达到24.2%以上的,项目通过企业承诺、市县申报、竞争配置等方式同等条件优先纳入省级2025年1000万千瓦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力争通过市场支持和试验示范。
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的项目,除延安外,各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总规模,不超过各市配置项目总规模的5%。
《通知》要求加快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建设。纳入本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光伏、风电应分别于2027年6月底、2027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通知》同时强调:各市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