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按不低于10%比例(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建或租赁储能(制氢)设施
11月11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布了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共计152个项目,总装机规模10.51GW。据发布名单梳理,2021年底并网的项目为90.55MW,2022年底前并网的项目为3.032835GW,2023年底并网的项目为7.389GW。
《通知》显示,纳入山东省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项目占通过政策审核项目个数的90%、总装机容量1051万千瓦,在落实灵活调节能力方面,应根据企业承诺,按不低于10%比例(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建或租赁储能(制氢)设施;在电网接入方面,因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时序与项目并网时间不匹配而无法纳入本次名单的项目,可在完全自愿、沟通协商基础上,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纳入后续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原文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的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各市申报了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经项目审核、接入论证、实施承诺等程序,现公布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场化并网项目必须落实土地(海域)利用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林地,以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取得电网接入支持性意见。最大限度挖掘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尽可能扩大项目覆盖面和新增装机容量,对于小型项目一次性接入,对于规模稍大的项目一次申报、分步实施,对于确因接入条件受限、不能明确在2023年底前并网的项目,后续结合国家有关改革政策积极落实项目并网条件。纳入我省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项目占通过政策审核项目个数的90%、总装机容量1051万千瓦,具体名单附后。
二、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各有关项目落地条件,按公布的承诺时间点倒排工期,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在项目选址方面,须取得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海洋部门关于用地、用海的明确支持性意见,确保项目用地、用海依法合规;在落实灵活调节能力方面,应根据企业承诺,按不低于10%比例(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建或租赁储能(制氢)设施;在电网接入方面,因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时序与项目并网时间不匹配而无法纳入本次名单的项目,可在完全自愿、沟通协商基础上,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纳入后续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三、做好新能源项目并网服务工作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优化电源项目电网接入工作机制,明确接入服务的工作部门、流程、时限,提高接入批复办理效率。按照“能并尽并”原则,积极落实接网条件,及时跟踪相关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在接入系统方案、接网工程建设、并网调试和协议签署等方面,确保与项目同步开展工作,全力保障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并网发电。
四、加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
各有关方面要全面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月调度机制工作要求,将2021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纳入调度范围。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组织项目单位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https://djfj.renewable.org.cn)和国网新能源云平台(http://sgnec.esgcc.com.cn)填报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提醒项目单位按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实现项目开发建设和接入并网的数字化管理服务。对于多次提醒仍未填报、在相关平台无法掌握信息的项目,视同项目未实际开展工作,相关责任由项目单位承担。市场化并网项目及其配套调节能力,应按承诺期限全容量同步建成投运,配套调节项目未同步投运的不予并网;对于未能按承诺期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将从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中移出,并对项目业主、所在地的后续项目安排进行挂钩考核。
附件:2021年山东省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