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项目已超200个!四川完善用户侧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5月29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官网消息显示,四川能源监管办近期积极组织调研省内用户侧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发展模式。
5月21日,四川省能源局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拟纳入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几乎同时段,四川能源监管办现又马不停蹄调研省内用户侧新型储能,再次揭示了四川全力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决心。
那么,四川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如何呢?需要打通哪些堵点呢?
据四川能源监管办调研,四川锂矿、石墨、天然气等资源丰富,具备一定的储能产业发展资源优势,新型储能产业体系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备案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已超过200个。
同时,四川能源监管办通过对商业模式、参与主体、收益及风险核心要素等调查分析也发现,用户侧储能在参与电力市场方面仍然存在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价格机制不健全、商业模式不清晰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四川能源监管办方面表示,其将协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用户侧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促进四川储能行业加速发展。
结合四川此前发布的系列政策文件发现,电网侧新型储能与用户侧新型储能是四川新型储能产业跃升的重要抓手。
今年3月,四川省发改委价格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4号)》(下称“价格机制通知”),除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外,也明确了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的充放电价格。
其中,价格机制通知明确,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充电时可作为电力用户参加省内电力市场交易。其中,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放电电量参照煤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机制执行,获得平均差价费用,并参照分时电价机制(含尖峰电价机制)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执行;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连续结算试运行开始后,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放电价格按照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形成,不再执行上述政策。
更值一提的是,价格机制通知还明确,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两年内,其保障新型储能设备正常运行导致用电设备增容而新增的容(需)量电费,纳入全省统筹疏导。
按容量电价方式计费的,以新型储能设备新增专用变压器容量确定新增容量电费;按需量电价方式计费的,以用户当月最大需量对应时刻的新型储能设备充电负荷确定新增需量电费,如缺少对应时刻的新型储能设备充电负荷数据,则按前后相邻时刻的负荷平均值确定。
价格机制通知下发之后,文件关于容(需)量电费的规定,极大地调动了用户侧储能投资者的热情。如今,四川能源监管办将目光再次锁定到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价格机制不健全、商业模式不清晰等用户侧新型储能发展痛点,显然也再次向关注四川用户侧新型储能的投资者释放了积极信号。
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