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储能调峰新规落地:独立储能优先调用 调频服务设定15元/兆瓦价格上限
4月20日,新疆能监办发布《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
储能设施有偿调峰交易指在电网有调峰需求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根据自愿参与市场交易的原则,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指令储存和释放电力而提供的调峰服务。现阶段,独立储能设施参与调峰服务电量为充电电量。
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时,按照日前申报预出清、日内调用正式出清的方式,根据自身容量情况申报次日最大充放电功率、可调用时段(调用持续时长不低于1小时)调峰充电电力和交易价格,初期申报单段报价,竞价上限为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
电力调度机构按照电网调峰需求,统筹发电侧有偿调峰申报情况和储能有偿调峰申报情况,联合预出清,按照申报价格由低到高依次调用出清。竞价相同时,优先调用储能充电,储能设施竟价相同按照容量较大优先原则调用,容量也相同时,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调用。
新能源配建储能设施优先消纳自身新能源电量,原则上不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确因电力保供和电力系统安全等原因,调度机构可以按需调用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建储能参与电网应急调峰,充电电量补偿价格为新疆平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
在火电厂或新能源场站计量出口内建设的储能设施,在调度未下达充电指令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下网电量充电。
电力用户计量出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由用户自行进行充、放电管理,暂时不得上网。待市场条件成熟,逐步推动电力用户侧储能装置参与市场交易。
参与调频辅助服务交易的独立储能电站容量不少于10MW,申报价格上限不超过15元/兆瓦;火电申报调频容量范围为[AGC单元额定容量的10%-20%],储能设施申报调频容量范围暂时不做限制。AGC综合调频性能系数K最大不超过2。
因自身原因AGC退出、或调频时段内AGC综合调频性能系数平均值小于0.5,不予补偿。
黑启动测试成本和人员培训成本等的补偿,现阶段最高限价暂定为2万元/月/台。
电力辅助服务费用采用电费结算方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按照结算关系进行结算。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的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备用辅助服务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中的辅助服务费用,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新疆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暂设市场化电力用户月度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电费上限为0.01元/千瓦时,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分摊。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
《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方案》,编制了《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传真至0991-3631288,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1112149@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