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号文件终结强制配储 江西新政推动独立储能市场化转型
136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的终结,推动储能行业从“行政驱动”向“市场化驱动”转型。
4月16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分时段签订市场合约,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同时强调,独立储能每年调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50次,充分发挥独立储能系统调节作用,保障独立储能合理收益。
据高工储能观察,这是继云南、贵州、内蒙等地之后又一省份对136号文件的回应。
具体来看,云南发布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方案,仍坚持新能源项目需按装机容量的10%配套的“旧政策”。贵州则规定风电、光伏项目需按照装机容量10%、时长2小时的最低标准配置储能设施或购买储能服务。
而江西此次出台文件,并非首次官宣支持发展独立储能。
早在2024年11月,江西发改委发布《江西省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当时已明确了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地位。
据高工储能不完全统计,江西此前已规划了多个百兆瓦级独立储能电站,包括:
200MW/400MWh修水县新型独立储能电站(2024年签约)、250MW/500MWh 安远县集中式独立储能项目(2024年5月获得备案)、300MW/300MWh景德镇浮梁县集中式独立储能项目(2024年4月备案批复)等。
独立储能之于136号文件,展现了哪些优势?
一方面,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主体身份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调度,不受地理位置限制,可跨区域共享资源,提升新能源消纳效率。另一方面,独立储能电站还可配合虚拟电厂的调配展开市场化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独立储能此前在内蒙地区已有广泛验证。
早在2023年,内蒙古便发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明确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享受容量补偿。
不仅如此,内蒙古的新型储能运行模式以容量补偿机制为基础,蒙西为“容量补偿+现货交易”、蒙东为“容量补偿+辅助服务”的盈利机制。
可以认为,强制配储向自由配储转身,独立储能更能体现储能的商业本质。
本文来源:高工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