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 新型储能已突破58.52GW/128GWh!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前三季度新增超61GWh
累计128GWh!装机稳步增加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128GWh),较2023年底增长约86%。2024年前三季度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为2713万千瓦/6113万千瓦时(61.13GWh)。从地区来看,华东地区新型储能装机增长较快,今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超过900万千瓦。从省份来看,江苏、浙江、新疆装机快速增长,今年新增装机分别约500、300、300万千瓦,成为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今年前8个月新型储能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1.0%,抽水蓄能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45.5%。
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
新型储能调用方式持续完善,利用水平逐步提升。据电网企业统计,2024年1月至8月,全国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260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约62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220亿千瓦时,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30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公司经营区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约10亿千瓦时。
有力支撑迎峰度夏
今年6-8月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新型储能累计充放电量118亿千瓦时,约占今年1-8月充放电量的45%,有效支撑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7月,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储能集中调用试验,国家电网经营区新型储能实际可调最大电力3015万千瓦,占当时并网新型储能规模的92%。在平衡较为紧张的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内蒙等省(区),新型储能最大顶峰同时率均达到90%以上,实际顶峰能力已达前期验证最高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保供能力。重庆市新型储能提供顶峰能力140万千瓦,可单次放电280万千瓦时。广东省多座独立储能电站每天“两充两放”高频次响应电网调度要求,有效夯实了全省电力保障能力。
下一步发展措施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储能科学配置和合理调用,促进新型储能在更多场景发挥功效,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国家能源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指出,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构建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同时对于行业关心的问题,持续深化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研究,并形成阶段性成果。按照“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总体安排,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与能源、电力等规划衔接,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推动技术创新。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一批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落地实施,多个构网型储能项目开展验证。我们将依托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持续鼓励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
三是引导科学评价。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快,技术路线多元,应用场景丰富,科学规范评价新型储能运行情况,是当前行业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新型储能评价指标体系专项研究,已形成一些初步成果,拟适时在行业内推广。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世界各国均在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并积极发展新型储能。我国新型储能产品出口海外,为世界能源转型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我们将通过“一带一路”“APEC”等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助力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前一天(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中特别提到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能源等新型并网主体,强调高度重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并网主体友好并网,强化容量变更管理。
同一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文件中提出,加强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和多场景应用。推进长时储热型发电、热电耦合、中高温热利用等光热应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等周边地区开展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探索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等。推动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或综合利用系统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