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8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电站或购买调峰服务。电源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电网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电网事故应急备用、延缓或替代电网工程投资。
健全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独立建设并向电网送电的新型储能电站,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
完善市场机制。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建立独立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独立储能可视同电力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视同发电企业在高峰时段向电网送电,并提供调频、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