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频市场规则:独立储能20MW/1h,市场用户承担50%费用!
发布时间:2023-12-01  阅读次数:323

11月29日,湖南能监办印发《湖南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调频里程价格申报上限10元/兆瓦,调频里程结算价格上限15元/兆瓦。

调频市场服务费在发用两侧按照比例分摊,其中发电主体(含自备电厂) 承担50%,按照每小时上网电量的比例进行分摊,市场化用户承担总服务费的50%,按照月度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抽水蓄能电站、储能电站暂不参与调频服务费分摊。

市场主体分为调频辅助服务卖方与调频辅助服务买方。卖方包括火电(含火储、燃气机组)、水电(含抽水蓄能机组)、储能电站以及聚合资源等。买方包括湖南电网范围内 电力调度机构管辖且装机容量大于10兆瓦及以上的各类电 源(含自备电厂)及市场化电力用户。

储能准入条件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电网侧独立储能市场主体,调频容量不小于20兆瓦,持续时间不低于1小时。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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